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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3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院校对高层次人才的实际 需求,现就做好 2023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 “西部项目”)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选派工作应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以及应用基础研究、国家 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 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项目选派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计划申报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支持西部项目选派,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 2023 年人才培养计划确定西部项目选派规模及重点选派领域。

(二)选派办法

  项目采取推选单位、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选拔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省教育厅审核材料并确定推荐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终审并确定录取名单。项目选派办法及申报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公告(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

(三)重点选派范围及对象

  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的参与人员;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的人员。申请时,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

(四)时间安排

 1. 3 月 9 日前:各项目单位向我厅提交本校 2023 年西部项目选派计划及重点申报学科领域;

 2. 5 月 1 日-15 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含已获批的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项目单位向我厅提交本单位申请人员申报材料及推荐公文;

 3. 5 月 22 日前:省教育厅审核受理;

     4.   8 月:公布录取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2023 年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

该项目自 2019 年正式设立,旨在通过“省级统筹、项目申报”的方式,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权,以中外方院校合作基础设立定向人才培养项目。我厅拟在 2023 年继续大力支持省内高校单独或联合参评该项目,并于即日起接受相关问题咨询。2023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会加大“项目制”实施力度,减少所在单位和个人渠道选派名额。

 2. 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2023年西部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见附件)。

 3. 请务必提醒申请人注意查看国家留学网公布的“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请特别注意:申请赴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瑞典卡林罗斯卡医学院,只接受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人员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不予接受。


联系人:崔子钰

电话:029-81530213

邮箱:ssygjc@163.com

地址: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德勤楼514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3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