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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四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院(系)团总支、学生分会: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搭建具有时代特征、师院特色、青年特点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平台,全面展现我校青年学子健康向上、团结奋发的精神风貌。经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四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

二、指导思想

本届艺术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发挥学生专长、展现学生风采、锻炼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艺术文化活动的丰硕成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当代大学生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活动安排

1、 第七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

报名:3月11日至3月22日(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报名)

活动内容:校园十佳歌手大赛为我校校园文化的传统保留项目,是最受学生喜爱的品牌活动之一。多年来,在校园内影响力较大、受众面较广、学生喜爱程度较高。本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以“青春师院,唱响梦想”为主题,拟预计包括初赛、复赛和决赛3个阶段,决赛将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

比赛时间:4月上旬

承办单位:学生社团联合会

2、“金话筒”——届校园主持人大赛

报 名:3月18日至3月28日(在校广播站报名)

活动内容:通过自我介绍、个性化主持、情景主持等环节,展示我校学生风采,提升学生语言表达能力,为学校校园文化活动选拔优秀主持人。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比赛时间:4月中旬

承办单位:校广播站、大学生艺术团

3第三届校园手工艺与玩教具制作大赛

报 名::3月18日---4月12日(在幼儿教育学院团总支报名)

活动内容:以“心灵手巧,创新实用”为主题,以大胆创新、善于发现、善于动手为目的。通过制作各种有用、有欣赏性、有趣的手工品,锻炼学生想象创作能力,提高动手实践能力。比赛分为普通手工艺制作和“玩教具”制作两个组别,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比赛时间:4月下旬

承办单位:幼儿教育学院团总支、幼儿教育学院学生分会

4、“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诗文朗诵大赛

报 名:4月9日至4月18日(在文学院团总支报名)

活动内容:通过诵读、学习古代及现当代优秀诗文,在学校掀起诵读经典的热潮,让师生们在诵读中亲近,在热爱中弘扬,在弘扬中整合创新,掌握、继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和优秀文化。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从决赛中择优推荐2—3个节目(团队)参加陕西省2019年“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朗诵活动。

比赛时间:5月上旬

承办单位:文学院团总支、文学院学生会分会

5、第三“校园杯”羽比赛

报 名:4月23日至4月30日(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报名)

活动内容:比赛共分为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五个项目,采用三局两胜制,每个项目均通过淘汰赛依次决出比赛名次,比赛设置团体奖、个人奖。

比赛时间:5月上旬

承办单位:学生社团联合会、乒羽协会

6、届“思辨杯”辩论邀请赛

报 名:3月27号至4月13号(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报名)

活动内容:通过比赛,促进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展示学生个性风采,促进各院系学生的交流。辩论赛的辩题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引导学生对所辩论问题的全面深入思考,使他们在辩论中提高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比赛设置团体奖、个人奖。

比赛时间:4月下旬——5月中旬

承办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分会

7、第十届英文演讲比赛

报 名:4月28日至5月6日(在外国语学院团总支报名)

活动内容:通过英语演讲的形式,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热情,比赛分为专业和非专业两个组别,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比赛时间:5月中旬

承办单位: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外国语学院学生分会

8、“智夺巅峰,一站到底”———届百科知识竞赛

报 名:5月15日至5月23日(在校学生会办公室报名)

活动内容:以知识竞赛的形式,引导学生群体关注社会,拓展知识,充实和激励自我,增强团队的合作精神。比赛设一、二、三等奖,最佳人气奖。

比赛时间:5月下旬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

9、“舞动青春”——届校园舞蹈大赛

报 名:5月16日至5月20日(在幼儿教育学院团总支报名)

活动内容:本届校园舞蹈大赛以“舞动青春”为主题,分为独舞、双人舞、集体舞三种类别。通过舞蹈,引导大学生对优秀文化艺术的感知和认识,展现了我校大学生热爱生活、积极向上、敢于挑战、敢于担当的精神。比赛设置团体奖、个人奖。

比赛时间:6月上旬

承办单位:幼儿教育学院团总支、大学生艺术团

此次“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所有比赛单元均开通有网上报名渠道,关注“青春陕师院”点击对话框下方“报名通道”即可报名参加活动。或直接识别二维码进行报名。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第二十四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是本学期我校校园文化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正确引导学生,广泛动员,积极鼓励有兴趣爱好的学生参与活动。

2.认真组织。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对所承办的活动周密策划,完善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工作,保障活动按时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1)要精简比赛次数和环节,尽量减轻学生负担,各院(系)通过推荐和自愿报名形式,报送参赛作品。

(2)各院(系)安排推选活动时间要安排在周末或学生课外活动时间,不得占用学生正常上课时间;

(3)各承办单位应按照活动既定时间和地点举办活动,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团委书面申请变更。

3.做好宣传。各单位要在活动前期、后期分别做好宣传工作。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及时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各单位在校内宣传艺术节活动时,活动名称要统一,活动海报、横幅等须体现“第二十四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字样。

4.及时总结。活动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认真总结(含姓名、班级、获奖项目、获奖时间、照片等信息),并于活动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影像资料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xassytw0079@163.com备案。

共青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委员会

校学生会 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