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9-12-17 15:01:28 作者: 点击:
未交暖气费住户:
雁塔校区新建住宅楼正式供暖1月有余,截止目前仍有200余户未交暖气费。为了保证供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延迟收费期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迟期限:12月17日—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二、收费地点:长安校区勤朴楼(后勤楼)318室,电话:81530297
三、收费方式:现金收费
四、暖气费收取情况(截止11月15日)
请未交费住户尽快明确是否用热,并交纳相应费用。延期结束后,热力公司将关闭并铅封非用热户供暖阀门。
后勤服务集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继续收取雁塔校区新建1-3号楼暖气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继续收取雁塔校区新建1-3号楼暖气费的通知
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101号 邮编:710100
书记信箱:shuji@snsy.edu.cn 校长信箱:xiaozhang@snsy.edu.cn
党政办公室信箱:ssydzb@snsy.edu.cn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学校微博
Copyright©2024版权所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备案号:陕ICP备08101196号-2 [XA12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