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4-12-19 08:18:53 作者: 点击:
根据保卫处工作安排,现就收取2025年度长安校区机动车占道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人员:
1.2024年底到期的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第2辆需要过夜停放的机动车辆。
2.2024年底到期的非本单位人员的机动车辆。
二、收费标准
3.按新颁布的《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陕师院综【2024】3号)文件执行。
三、交费程序
4.本次交费由学校财务处收取,统一在微信小程序交纳。无须人员到财务处或保卫处交费。
5.微信小程序交费方式:在微信中搜索关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财务处”--进入相关微信页面--
点击左下角“缴费大厅”--点击“占道费”,输入姓名和车牌号,完成交费。
四、其它事项
6.本次交费只限长安校区,不包含雁塔校区;
7.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车辆,将按外部临时车辆计时收费;
8.对多次违反学校机动车管理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将不再办理本年度车辆登记手续,按临时车辆
处理;
保卫处
2024年12月19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度第三次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101号 邮编:7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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