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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6-18 16:24:26 作者: 点击:

陕师院研函202661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特别是关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有组织科研水平,发挥校级科研项目的培育作用,服务申硕建设与学科发展,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启动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正确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

(二)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立足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乡村教育振兴等重点领域,产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努力开创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强化有组织科研:立足学校申硕建设和学科发展需求,鼓励跨学科交叉融合,推动“人人进团队、团队出成果”,提升承担高级别项目的能力。

(四)服务地方与学校发展:围绕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助力乡村振兴、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科技成果落地。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共设以下五类:

(一)校科研基金项目

1.校科研基金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申报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职工,有独立科研能力,能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结题要求:项目成果和结项条件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研究期限:2年。

(二)乡村振兴项目

1.乡村振兴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申报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合作基础,有明确的帮扶合作对象(如乡村政府、乡村企业等)。

3.结题要求:项目成果应立足乡村振兴实际需求,坚持“据实解决问题”导向,注重成果的实践应用价值。结题须提交研究报告。

重点项目:研究成果被区县及以上政府采纳,并对当地政策制定产生重要影响,或修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相关项目成果直接就地转化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且有成果转化经费到账。

一般项目:提交获得帮扶对象(村镇政府、合作社等)认可的应用证明或实践成效评价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须加盖帮扶对象公章,并附具体应用成效说明)。

4.研究期限:2年。

(三)科研成果转化项目

1.科研成果转化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申报条件:申报重点项目的,其2025年度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须达到40万元及以上;申报一般项目的,2025年度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须达到20万元及以上。

3.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须在本项目研究周期内新增横向课题到账累计经费40万元及以上,或成果转化经费10万元,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同时提供研究报告及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2)一般项目:须在本项目研究周期内新增横向课题到账累计经费20万元及以上,或成果转化经费5万元,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同时提供研究报告及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4.研究期限:2年。

(四)辅导员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1.辅导员科研能力提升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申报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鼓励围绕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选题申报。

3.结题要求:参照《管理办法》中校科研基金项目相关规定执行,鼓励产出具有应用价值的实践性成果。

4.研究期限:2年。

(五)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

1.哲学社会科学质量发展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申报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研究,鼓励中青年学术骨干申报。

3.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结项须发表我校认定的B2类及以上期刊论文。

2)一般项目结项须发表我校认定的B3类及以上期刊论文或提交研究成果被区县以上政府采纳的智库成果

4.研究期限:2年。

三、申报基本要求

(一)团队依托要求

所有项目均须依托经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备案的校级科研团队申报。

(二)限项与参与要求

1)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含专项和委托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2)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不得超过5人。申请人不得以主要参与人身份(包括第一参与人、第二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报。

3)项目组成员必须至少有一名我校在校本科生,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列出姓名、学号、所在学院,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4)参与人员应学科结构合理,分工科学。

(三)意识形态与师德师风审查

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二级党委、学术分委员会须对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和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A4双面打印)

1.各申报人须提交《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5份(匿名处理)、《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

3.申报乡村振兴项目的,还须另附《实施方案》6份(其中5份作匿名处理,1份为完整版)。

(二)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sy_kyc_xmk@163.com,并按以下要求命名:

一级文件夹:推荐单位+2026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

二级文件夹:姓名+项目类别

申报材料WORD版):姓名+项目类别+申报书/活页/实施方案

申报汇总表:推荐单位+2026年项目类别+申报汇总表。

(三)受理时间、地点与联系人

材料集中受理日期:2026年6月29-30日。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德勤楼325办公室。

联系人:刘谨。

联系电话:029-81530055。

、其他说明

(一)本通知依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已获得高级别项目立项或内容高度重复者,不得重复申报。

)未按规定组建科研团队、未按要求吸纳本科生参与或意识形态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受理。

)行政教辅部门人员申报校级科研项目,须根据项目研究内容所属学科,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该学科所属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审核报送。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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