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03-23 09:33:34 作者: 点击:
近期,学校已完成雁塔校区新建8号—11号住宅楼立户工作,经与小寨路派出所协商,决定于3月23日—4月23日集中为我校教职工办理立户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户对象
雁塔校区新建住宅楼8号—11号楼住户。
二、所需材料
1、户主原户口本或集体户户籍卡。
2、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的原件。
3、有直系亲属落户的,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新生儿出生证等相关证明。
三、办理流程
1、审核并开具介绍信
地址:长安校区行政办公楼117办公室
2、办理立户
地址:雁塔区兴善寺西街小寨路派出所
四、联系方式
小寨路派出所户政大厅电话:86772163
保卫处户籍117办公室电话:81530163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1年3月22日
上一条:关于雁塔校区8号—11号住宅楼立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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