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9-12-25 09:18:32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现为雁塔校区单位职工住房4号楼(雁塔校区4号楼2019年度未支取过公积金、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教职工)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需办理公积金支取的教职工请于2019年12月27日前提交资料申请支取。所需资料:2019年12月23、24日缴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本次支取金额大于缴款金额,请携带以前缴款票据),夫妻双方均为我校职工须支取双方公积金的还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公积金联名卡个别职工长时间未激活、存款,将无法汇入支取的公积金。1.未激活联名卡的教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联名卡到中国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存钱、激活联名卡(联名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倒数第7位至倒数第二位)。2.卡已激活但超过6个月未使用的教职工,请于任意中行ATM机存100元发生一笔交易,3.公积金联名卡为二类卡的请升为一类卡,保障后续公积金支取。
联系电话:81530070 联系人:江慧
地 址:新校区行政楼一楼101室
财务处
2019年12月25日
上一条:关于雁塔校区新建4号楼二次支取公积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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