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8-10-09 16:52:58 作者: 点击:
各院系、处、部:
我校于今年6月份接受了陕西省审计厅中央八项规定审计,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对审计查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财经制度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陕审函[2018]171号)文件要求,我校须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问题进行整改。
为此,财务处即日起将严格按照《陕西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库[2007]3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陕西省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公务卡结算实施暂行办法》(陕师院[2013]10号)等文件精神,在财务报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凡属于公务卡使用范围内的支出费用,必须用公务卡结算,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的事项不予报销。即日起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出差等事项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手续。请全院各部门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尽快到财务处办理公务卡申请,以免影响个人或部门相关经费财务报销工作。
财务处
2018 年 10 月 9 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规划教材结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更换粘贴部分固定资产标签的通知
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101号 邮编:710100
书记信箱:shuji@snsy.edu.cn 校长信箱:xiaozhang@snsy.edu.cn
党政办公室信箱:ssydzb@snsy.edu.cn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学校微博
Copyright©2024版权所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备案号:陕ICP备08101196号-2 [XA12587]